靈修分享故事(1)

2007年01月25日

今天自己拿了此經文作靈修

詩篇66:18 我若心裡注重罪孽,主必不聽。

經文中提到:



感恩者心中充滿愛和信,自我者常懷怨和恨,我……
66:18 我們必須不斷認罪,因為我們不斷犯錯。真正的認罪是聽從神並停止再做錯事。大衛向神認罪時禱告說﹕“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。求你阻攔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。”(19:12-13)我們拒絕悔改或保留並喜歡某些罪的話,我們就沒法想起自己所犯的每一樣罪。但我們的態度必須是向神認罪和順服。

我開始去想,我是否仲係喜歡罪中之樂.呢D罪包括性和太愛自己的罪.

很多時自己明知好多野有害無益.但因為我不想係呢段空檔時間去等候,因為太辛苦啦.也唔想好似某些基督徒咁,她們的話題只談神點樣點樣好..不會談其他東西..所以有時果D東西明知短暫,唔會有好結果,自己仍會偏行己路...

那麼自己不能怪主不會聽我祈禱....但,主有幾好,我也不知道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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