煩人
2007年10月27日今天友人艾力MSN我,指出東方報導此新聞的手法有問題,因為報導了教會名,明報指法庭要求唔好報導,呢條友仲要打算去明光社投訴。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71026/12/2iavm.html
我覺得呢條友好煩,無事做搵野做。基督徒出了呢D人是悲哀。
最初呢條友指呢D新聞如果報導教會名,破壞了基督教的形象,他指出東方日報報導教會名是不對的。 加上看看上面條LINK(明報新聞),完全找唔到法庭有要求到不要報導教會名呢段野。而且上次同類新聞時也報導當時人是那教會的牧師。我也有將上次的Case提醒過他,但他回應是不作評論。
http://fungchiwood.com/20050402apple-priest.htm
加上,現時呢單非禮男童的助理牧師所屬教會和艾力所屬教會都是宣道會。令我有感覺他的立場只係作包庇基督徒所犯的錯誤。 作為基督徒的我,我覺得神職人員犯非禮罪是一件不幸事件,教徒要引以為戒。但傳媒也應都如實報導。始終呢D(教會有人犯了風化罪)是真實的一面,社會有,教會都會有。如果其他教友也不要有家醜不必外傳的心態,唔好俾呢D野出街。我覺得反而會俾教外人感覺教會是烏托邦。當一個人入左教,發現教會和信仰有如此問題便離教也何必呢。倒不如俾教會人知道教徒都有灰暗一面仲好。
漏了一提,呢位艾力是誰?就係交通迷界的笑柄,北區首相LAW
http://evchk.wikia.com/wiki/Eric278
(上文雖然中立性有爭議,內容、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。但我個人與呢條友真實的相處中,也覺得他好煩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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