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錯
2007年11月10日如果以往自己令女友發嬲是無心之失的話,今晚她嬲我是我抵死。
今晚如常和她傾電話,她問我點解係媽媽面前不說她的中文名。我居然說我唔想與我一位女性朋友攪錯名字(因為我呢位朋友和我女友的中文名最後一字是一樣的),講完之後,她開始嬲我啦;而我開始發現自己講錯說話,但說錯野自己收不番了。
她嬲我,我不開心。但她嬲我是有理由的,因為將另一位普通朋友和女友攪錯是不可以原諒的。始終女友是我only special,普通朋友不能作比較的。我呢句野正如她所說是過分左;而且看果本溝通書提及,不要將任何一位聽眾是傻瓜。今次自己是犯了溝通大錯
點解我說呢d野前我想不清楚,錯誤以為呢D野好平常。但無論如何,我要對我說錯野負責,呢樣是我不能找藉口去逃避的。今次是一個好好的教訓。
我要努力TUM 返我女友。因為沒有她,我的生命不完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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難得女友同你屋企人夾得黎,煩少左好多問題架啦....俾D誠意證明你緊張呢份感情啦好唔好!?
powell — 2007年11月11日 12:41 上午